国家公安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公布了2006年至2007年度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结果,长春市再次被评定为“模范管理水平”城市。据悉,这是长春市实施“畅通工程”以来,连续3年获此殊荣。
346个城市长春排第三
“模范(一等)管理水平”,是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最高档次。自2001年在全国开展“畅通工程”创建工作以来,长春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,各司其职,长春交警发挥了城市交通管理主力军的作用,长春于2003年成功晋升为全国“模范管理水平”城市。
2006年后,“畅通工程”改为两年复评一次。此次参加全国评比的城市共346个。评审阶段,专家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,对85项考核项目进行严格测算。长春市再次荣获“模范管理水平”城市称号,并在城市排名中连续3年获第三名。此次评定中,保持“模范管理水平”前5个城市为:南京、青岛、长春、宁波、成都。
崔杰多次听取交通汇报
长春市实施“畅通工程”的8年间,长春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。长春市建委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改善路网结构、提高道路整体承载能力、加强交通科技化管理、提高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重大问题上给市委、市政府当参谋、做助手,使长春市道路整体承载能力提高了。
“长春‘畅通工程’要保持荣誉、不滑坡。”长春市市长崔杰自去年以来,先后3次专门听取城市道路交通的情况汇报,并对长春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多次进行实地调研考察。作为主抓此项工作的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、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高学章更是靠前指挥,研究解决城市部分路段路口通行不畅等具体问题。
逃逸破案率达到92.6%
近两年来,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次开展以针对套牌车、摩托车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、校车等机动车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,两年来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件,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,且收效明显。
进一步完善了高空、路口监控和路面巡逻三位一体的管理控制网络,城区机动车交通违法电子警察监控覆盖率达到90%以上。通过狠抓源头管理,遏制了交通事故,2006年和2007年长春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61人和8人。长春市还组建侦逃队,基本实现了有案必破的目标,2007年的交通肇事逃逸破案率达到了92.6%。